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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转载 发布:2018/11/16 16:15:53 来源: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69 阅读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大理州辖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全面推进大理州“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提升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服务好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8年12月9日前完成新信息系统切换上线。为确保新系统按时上线、平稳运行,上线前需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新老系统数据移植和完成新系统上线全员培训工作。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业务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2018年12月10日恢复业务办理。


二、暂停办业务内容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4.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资金收付。


三、工作要求

1.各缴存单位务必于2018年11月21日前完成当月及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工作。对已汇(补)缴资金存在信息不全、金额不准确等不能查明原因的款项一律作退票处理;

2.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暂停办理业务期间,不扣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不产生罚息,期间的应收未收贷款于12 月10 日统一发起扣收。请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确保还款约定账户存款余额大于应扣应收金额。12月10日中心发起扣款之日,如因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足而无法足额扣划的贷款,按规定将产生罚息,并记入个人征信逾期;

3.具体开办业务时间根据系统上线情况,可能会提前。请关注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网:www.dlzfgjj.com、“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缴存职工推送的短信通知。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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