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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了!大理市开展住宅类非法经营“网约房”集中整治

原创 发布:2024/03/06 10:16:59 来源: 290 阅读

 

为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规范“网约房”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约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月29日,大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整治利用住宅类高层建筑非法经营“网约房”行为的通告。整治时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

在全市集中整治利用住宅类高层建筑

非法经营“网约房”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规范“网约房”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约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网约房”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决定在全市集中整治利用住宅类高层建筑非法经营“网约房”的行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约房是指未取得旅店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渠道为主要方式向社会发布房源、接受预订,依托电子支付等环节完成交易,以“小时”和“日”为计量单位对不特定人租用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网约房、日租房、短租房、网租房、自助公寓、酒店式公寓等。

二、经营网约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用地性质属商业并取得网约房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将住宅用于网约房经营的,网约房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

(二)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房屋建筑及经营场所设施合法、固定并符合消防及安全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安全巡查、消防监管、验证登记、嫌疑报查、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装并使用符合公安部标准要求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在网约房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安装并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视频资料留存30日以上。

三、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大理市下关、太和、满江街道及凤仪镇行政区域内利用住宅类高层商品房违规经营“网约房”及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五、整治措施

本次整治采取部门联动、全面排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的方式推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仍在利用高层住宅商品房经营“网约房”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仍非法经营“网约房”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在高层住宅小区内未经许可擅自利用高层住宅商品房屋经营“网约房”等违规行为的,可向大理市“网约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举报,举报电话:0872-12345,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特此通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去年,万科拾叁月违建经营民宿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民宿管理活动,2023年9月7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印发《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7日。

2023年10月17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滨海俊园”民宿业主提出“能否继续经营的问题做出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和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根据《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二)项“产权清晰,将住宅用于旅游民宿经营的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根据以上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凡是经营场所登记为住宅的,需要提交经利害关系业主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方签字同意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到窗口登记,才能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登记。


由于滨海路、机场路沿线较好的海景效果,除了万科拾叁月、滨海俊园,还有洱海天域、金K海景、外滩名著等等小区都有经营民宿,淡季价格100-1000不等,旺季可高达五六千,户型多为海景房、LOFT、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密码入住,便捷,有归家的舒适感,因此这类型的民宿也深受旅行者的喜爱。

其实不止大理,任何一个城市都有类似的小区住宅民宿,这个事情,不论是站在业主还是投资者的角度来说都没有问题,重要的是政府如何规范管理,正确引导,注意安全隐患。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想要合法经营“网约房”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单这一点就很难实现,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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