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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网民爆料:某小区车位与公摊不合理,要求退款 !官方回复!
近期,有一网民留言,称
车位无法满足
小区公摊面积过大不合理
望能关注并予以解决
诉求 :
经开佳园业主
本人是经开佳园小区的业主,去年五月购买的房子。
投诉问题1:当时车位配套销售,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说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都可以停,都没问题怎么停都可以(好多已经购买车位的车主都可以作证)。今年年初房子开始交房,忽然发现车位长5m、宽1.95m、限高1.55m,无法满足停车使用需求(当时也是如果知道限高我想大多数人也不会购买)。 诉求:按要求给予能满足SUV等车辆停车要求的车位或退款并支付利息。
投诉问题2:我们购买的房屋建筑为145.33㎡,公摊33㎡,个人觉得公摊面积过大不合理。是否可以要求相关部门于小区门口展示公摊面积的相关核算过程、计算方法、依据法规等条款,让我们广大业主无话可说。房地产开发商为:国企、国企、国企。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正大光明的我们都
再次感谢领导!望能关注并予以解决。
回复:
大理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给大理州州长陈真永的留言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转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经开佳园不按购房合同规划车位”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GB/T 26559—2011)相关规定,轿车类型分为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特大型车、超大型车五类。小型车尺寸为≤4.4米×1.75米×1.45米;中型车尺寸为≤4.7米×1.8米×1.45米;大型车尺寸为≤5.0米×1.85米×1.55米;特大型车尺寸为≤5.0米×1.85米×1.55米;超大型车尺寸为≤5.6米×2.05米×1.55米。
经核实,该项目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尺寸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若开发商在销售时涉及虚假宣传或合同纠纷,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回复来源: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