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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湾桥镇大沙坝片区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湾桥大沙坝片区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总征地面积约231亩!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和流域转型发展的战略决策,促进大滇西旅游环线高端旅游产业项目顺利实施,以高端酒店集群为引擎,打造集医疗康养、休闲旅游、民俗文化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小镇,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丽思卡尔顿隐世精品度假酒店等三个项目准入的批复》(大政复﹝2019﹞30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湾桥大沙坝片区部分集体土地依法实施征收,面积231亩。
土地征收范围和用途:
湾桥镇湾桥村委会集体建设用地(231亩),作为集镇建设发展用地。其中:大沙坝茫涌溪北地块约137亩、大沙坝武警教导队东地块约95亩。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征收土地范围内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参照《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土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农用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大理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中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55380元/亩。
2、被征地村组综合补助费:64620元/亩。
3、代征安置用地货币补助(征收耕地面积的15%)55380元/亩x10倍=553800元/亩。
4、青苗补偿费:旱地按1500元/亩·季进行补偿,一次性补偿两季,计3000元/亩。水田按2500元/亩·季进行补偿,一次性补偿两季,计5000元/亩。
5、搬家费:2000元/户;数字电视500元/户;电话400元/户;宽带移机300元/组。
6、项目区范围内涉及迁坟的,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7、零星附属物(设施)、特殊农作物(经济作物)、零星林果木(含花卉)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1)征收范围内的零星附属物(设施)、特殊农作物(经济作物)、农户零星种植的林果木,由镇、村、组工作人员现场清点,经农户签字确认后,按本方案补偿标准纳入协议进行补偿。如确需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的,由镇人民政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予以补偿。
(2)对征收范围内规模化种植、生产经营性的成片苗圃,由镇人民政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予以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本方案自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不予补偿。新建、扩建、改建或者装修建筑物;改变土地用途;土地权属的转让、分割;在土地上种植林木、修建构筑物;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另外,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人与他人签订的合法土地租赁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由相关权利人自行解除后补偿登记;涉及农户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对涉及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注销或变更,予以公告。
来源:大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