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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3次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规划公开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2020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2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一、大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晋湖片区规划符合《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5)》中心城区远景用地布局规划,片区用地在《大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部分建设用地、村庄、一般耕地和坑塘水面。片区控规的编制要坚持生态环保优先,要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展涉及洱海保护生态搬迁和流域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函》要求。经开区要加强与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确保控规规划范围建设用地纳入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
(二)规划还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 加强规划区内地形分析,科学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避免大量削山造地和挖填方。加强道路和场地竖向分析研究,科学合理解决规划区防洪排涝和场地竖向设计。
2. 加强规划区给排水规划,给水规划需符合大理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片区雨污水应按海绵城市建设和中水回用要求,建设雨水花园和中水回用设施。
3. 片区规划中小学用地应按《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用地规划,容积率指标应充分考虑生均建筑面积,核算中小学用地开发强度。
4. 规划应处理好动车所的选址对片区的影响。
5. 加强文本强制性内容的制定,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要科学合理。
6. 规划区范围离机场较近,充分征求大理机场意见。
(三)按以上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原则同意大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审查,规划实施须满足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片区内项目布局应符合流域转型发展重点项目。经开区应按程序做好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备案工作。
(四)为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意见,依法依规开展城乡规划管控工作,按程序报请州规委会审查。
二、大理王宫·文旅综合体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项目用地在《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5)中为文化娱乐用地和公共绿地,符合待批的《大理古城区保护详细规划》, 度假区要协调州、市住建部门与省住建厅尽快完成《大理古城区保护详细规划》审批事宜。为加快推进大理古城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大理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议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先行启动符合总规部分项目建设,公共绿地部分待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后再审批实施。
(二)王宫部分建筑高度超过海西保护条例要求,度假区应充分论证主体建筑高度的必要性,科学合理确定建筑高度,按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鉴于项目属于公共建筑,建议同意该部分建筑超过12米,项目应按海西项目准入的要求,报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项目西侧临苍山2200米保护线已留有一定缓冲距离,退让缓冲区距离要满足自然保护区、苍山保护管理要求。
(四)中和溪河道退让3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项目停车位,交通组织应作为公共使用。
(五)王宫属项目内重点公共建筑,主体建筑建议结合传统工艺和实木结构进行打造。
(六)项目应按要求编制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按要求配建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
(七)度假区应协调州市政府对接部队做好与项目之间相关事宜。
(八)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项目报请州规委审查。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来源: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