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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救市政策!3月1日起,商业房贷利率可更改!

转载 发布:2020/03/02 09:53:47 来源:大理楼市 233 阅读

房价数据


1、北京今年供应1000公顷住宅用地,首次分为产权类和租赁类

2月2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北京2020年供地计划》,2020年北京全市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去年计划供应总量基本持平。住宅用地供应1000公顷中,首次提出了租赁类住宅用地,共130公顷;商品房用地为600公顷,与北京2019年供地计划持平。
同时,《北京2020年供地计划》明确中心城区(含核心区)土地供应占总量的21%;将新城作为住宅用地供应重点地区,强化“多点”——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5个新城地区的承接功能,“多点”地区土地供应占40%。

2、中国社科院报告:建议严控购房加杠杆及其它刺激购房行为

2月28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2020年2月《中国住房大数据分析报告(抗疫专题)》,报告提出建议,应严控购房加杠杆及其它各类刺激购房行为。当前疫情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主要集中于部分企业的临时性资金困难。疫情对住房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受影响家庭临时推迟购房计划,但并非永久取消购房计划。应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困难企业采取合理的救济措施,尽量避免通过购房加杠杆或其它各类剌激购房行为来帮助房地产企业脱困。住房需求剌激政策虽然较易实施,但容易引发未来房价大起大落,加大宏观金融风险,需要加以严格控制。

3、机构:62%购房者认为疫情对房价有影响,四成将暂缓购房

2月28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58同城、安居客推出《疫情期间楼市报告》,《报告》显示,超六成购房者认为房价会有所波动,有四成的购房者表示暂缓购房观望一段时间。

《报告》指出,疫情影响下,人们的购房观念随之发生改变,关于房价趋势、选房标准等方面颇受购房者关注。58同城、安居客购房者心态调研结果显示,62.7%的购房者认为疫情对近期的房价有一定影响,认为国家会因此调整楼市调控政策的人群占比为34.4%。超半数购房者表示疫情不会影响既定的置业计划,也有四成的购房者表示暂缓购房观望一段时间。

4、多家银行3月1日起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

 据上海发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等最新发布公告,将从3月1日起至8月31日,陆续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

昨天建设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已发布!

城市政策


1、河南省政府约谈驻马店政府: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主体责任

2月28日,河南省副省长何金平召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约谈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驻马店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要落实中央有关部署,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驻马店市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整改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苏州四项措施稳楼市:项目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申请预售

2月28日,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四项措施,包括调整项目预售条件、调整分期预售面积要求、开竣工时间、交付期限顺延、完善购房资格认定等。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此《通知》是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前提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原则,积极应对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同时防止相关企业盲目“抢工期”,从而引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次生问题,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将政府应对疫情的信心传递到企业和购房者,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也有利于地方经济长远发展。

3、河南鹤壁市:高层商品房建筑完成地面2层施工即可办理预售

2月28日,位于河南省北部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共21条措施,支持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包括备案制项目应“即报即批”,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条件,提前拨付预售资金,落实新出让、已出让土地优惠政策,落实信贷优惠政策等。

上述21条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日期暂定6个月,并依据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4、上海34家国企已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可减免租金约25亿元

2月28日,记者从上海国资委方面获悉,上海国资委正在落实上海市出台的《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政策——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上海市国资委方面初步估计,上海市属国有企业可减免的租金合计约25亿元,惠及约3.5万家中小企业。

5、石家庄住建局:房屋项目在完成不低于25%投资时即可预售

2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我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在疫情防控期间至结束后6个月内,市、县行政审批(住建)部门在预售楼栋完成投资不低于25%时,就可以对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预售。

除此之外,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由40%下调至30%。

6、南通九项措施助力楼市:房企申请预售、销售时间节点可提前

2月26日,江苏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应对疫情发展变化,保障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出台了九项措施,包括适时调整合同签订时间、顺延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顺延项目开复竣工时间、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要求等。

7、抚州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直接鼓励买房!

2月27日,江西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抚州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12项措施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渡难关。抚州市通过给予购房户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升至60万以拉动市场消费活力。

8、钦州:3月购房契税补贴100%,放宽商品房价格备案范围

2月25日,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给予100%契税补贴,同时放宽各类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范围。

此次,《通知》明确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土地利用支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等事项。

对消费者而言,新政提到,2020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在钦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契税补贴比例为100%;2020年4月1日至30日期间在该市本级的,则补贴比例为80%。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该市本级购买的,补贴比例为50%。

9、厦门:扶持文化旅游等困难行业,30万元以上贷款给予贴息

2月26日晚间,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提出扶持困难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贴息支持等措施。

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按2020年2月至3月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

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外贸等行业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10、东莞公积金新政:最长贷款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设定为30年,且可贷额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来源:米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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